全国服务热线 18600454486
公司新闻

天津 企业借用日本中长期外债,备案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1-08 15:41 更新时间: 2025-01-08 15:41

天津企业借用日本中长期外债的备案指南,主要遵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下是详细的备案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需进行备案登记。

二、申请条件

  1. 合法设立与经营: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 合理资金需求:企业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相关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3.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材料

企业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主要申请材料包括:

  • 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础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及相关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 财务报告:企业近三年及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 法律意见书: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 外债合同与协议:对于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 其他材料: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他支持性文件(如适用);信用评级报告(如有);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四、申请流程

  1. 网上登记:企业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2.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企业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3. 审核评估:发改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以及对国家外汇储备的影响等。

  4. 登记发证:审核通过后,发改委将为企业发放《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登记证明》。

五、后续管理

企业在借用外债期间,需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外债资金,并接受发改委和外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同时,需定期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等信息。具体而言,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

六、注意事项

  • 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 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结合实际需要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制定风险防控预案。

  • 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符合新的备案要求。

  •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发改委的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回应其要求或补充材料的需求。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0611室
  • 邮编:102600
  • 电话:18600454486
  • 联系人:樊经理
  • 手机:18600454486
  • 微信:18600454486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