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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企业外债备案的注意事项。

发布:2024-07-25 17:30,更新:2024-07-25 17:30

深圳市地方企业外债备案的注意事项包括外债的定义与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与条件、网上信息报送等。在深圳市这一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随着企业对外举债需求的逐渐增加,企业外债的备案登记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以下具体分析深圳市地方企业在备案外债时的注意要点:

  1. 外债的定义与主管部门

    • 定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外债管理改革试点省市规模安排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外债指的是注册于我市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

    • 主管部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外债规模内,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负责对我市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进行备案登记,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2. 备案的时间与条件

    • 备案时间:企业应在每年11月向市发改委预报下一年外债额度借用计划,并可在每年6月对当年计划进行调整。市发改委在收到正式备案登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 备案条件:企业发行外债应符合一些基本条件,如信用记录良好,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等。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市发改委优先支持获得三大国际评级机构认定的投资级别评级企业。

  3. 网上信息报送

    • 信息报送系统:企业应登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登录账号及密码为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企业账号及密码。

    • 填报内容:企业应在线填报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和相关方基本情况、历史借用外债及资金使用情况、申请借用外债规模、币种、利率、期限及资金回流情况等。

  4. 外债资金的使用

    • 资金用途:外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重点领域投资,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外债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回流境内并结汇使用。

    • 风险防控:企业应制定外债风险防控预案,做好对汇率、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合理选择金融创新工具对冲外债风险。

  5. 法律责任与监管

    • 真实性责任:申请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发现恶意虚报外债备案登记规模,市发改委将不良信用记录纳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 监管要求: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企业外债的宏观监测和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主要外债指标控制在安全线以内,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在深圳市地方企业进行外债备案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包括遵守外债定义与主管部门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条件进行备案,通过官方系统进行网上信息报送,合理规划外债资金使用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促进企业中长期外债提质增效,同时确保外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从而推动深圳市地方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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