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如何办?天津企业看过来!
对于天津企业而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要求。以下是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整理的,关于天津企业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指南:
一、办理部门及条件
办理部门: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企业可以向天津市商务局提交境外投资备案申请。
特定区域备案机构:对于注册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企业,还可以向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管委会、保税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和中心商务区管委会等项目备案机构申请备案。
备案条件:
主体要求:企业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成立时间:一般要求成立满一年,能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但新成立的海南公司等特殊情况除外。
股东背景: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要能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
财务状况: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
投资项目要求:需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合规性要求:境外投资需符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违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不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不违反我国出口管制法规,不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办理流程
发改委备案:
填写申请:企业需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并加盖印章,同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提交项目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分析。
审核与备案:发改委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备案,并出具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备案:
提交资料:企业需向商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投资主体信息、境外企业信息、投资项目信息等。
审核与发证:商务部门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对于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情形则适用备案管理。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会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汇管理局登记:
外汇登记: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需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资金监管:外汇管理局会对投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如果投资额度在500万美元以上,企业需要向外管部门报告。外管部门审核后,会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三、所需材料
根据投资方式(新设或并购)的不同,所需材料也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材料清单:
新设境外公司:
《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等
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自有资金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如境外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针对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资委备案材料、产业布局与投资监管平台截图等)
并购境外公司:
《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尽职调查报告
其他相关材料(同新设境外公司所需材料中的部分)
四、注意事项
政策变化: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的变化,确保办理流程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材料真实性: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否则可能导致备案失败。
时间要求: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关注申请进度。
后续手续:在获得备案或核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等后续手续。
,天津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时,需要前往相应的部门提交申请,并准备充分的材料以满足备案条件。同时,企业还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办理流程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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