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名称有限制吗
更新时间:2025-01-08 14: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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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注册香港公司时,对于公司名称确实存在一些规定和限制。以下是截至2024年5月27日的相关规则:
结尾要求:
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
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并且需要使用繁体字。
语言选择:
可以选择只注册英文名称、只注册中文名称或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
不允许中英文混合使用。
名称内容:
名称可以包含地名或国家名,如“香港”、“中国”、“美国”等。
可以包含行业性质的词汇,例如出版社、协会、集团、控股、实业、发展、投资、财务、科技、医疗、基金、国际等。
敏感词汇:
不能包含可能令人误会该公司与政府有关联的字眼。
除非另行申请牌照,否则不能包含如“银行”、“保险”、“皇家”、“大学”、“基金会”等特定词汇。
独特性:
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相同或过于相似。
也不能与根据某些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
合法性:
公司名称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不包含违法、淫秽或有歧义的词语。
公众利益:
如果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使用的名称会构成刑事罪行或者违反公众利益,则不允许使用该名称。
长度建议:
虽然没有明确的字数限制,但建议名称不宜过长,以免在实际操作中(如银行交易)带来不便。
商标和企业:
应避免与企业的商号或已注册的香港商标过于相似,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或负面影响。
在准备注册香港公司时,确保所选名称符合上述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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