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以下是对《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背景与目的
统筹发展与安全:通知旨在统筹境外投资的发展和安全,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企业稳妥有序开展国际投资合作。
优化服务管理:通过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服务管理,优化综合服务,完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与主体
适用对象:适用于注册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市)的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投资主体:指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备案流程与要求
备案范围: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行业的项目则实行核准管理。
备案程序:投资主体需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备案表及相关文件,并同步报送纸质文件。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予以受理并反馈结果。
监督与管理
宏观指导与全程监管: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境外投资进行宏观指导、综合服务和全程监管,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风险管理与应对:建立健全投资合作机制,加强风险分析,发布相关信息,为投资主体提供信息服务,并指导投资主体防范和应对重大风险。
具体措施与实施
制定年度计划: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制定清晰的中长期境外投资规划,并逐年编制年度境外投资计划,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决策与执行:企业应建立境外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对境外投资事项实行统一管理,相关投资项目均由企业董事会决策。
数字化管理:提高境外投资数字化管理水平,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境外投资全流程管控,并与省国资委“山东国资信息化业务平台”进行对接。
总的来说,该通知旨在通过优化服务管理、完善全程监管等措施,促进山东省企业境外投资的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手续,并注重风险管理和应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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