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管理方法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管理方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规和规定等。以下是对深圳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管理方法的详细解释:
申请条件
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可提出申请。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深圳企业需在国家发改委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深圳企业在深圳市发改委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同时登录深圳市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zes.commerce.sz.gov.cn),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受理:窗口收文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做出收文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收文;否则不予收文。
审核: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不齐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申报材料,出具《补交告知通知书》。
审批:审批人员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办结与送达:自批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相关文件;申请人凭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自行打印的取证回执单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自取或快递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
境外投资备案表(深圳市)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内投资主体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深圳市)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深圳市)
申请函(境外公司资金变更)(深圳市)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申请书、《境外投资申请表》、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证书管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该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
变更与注销: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责任:如果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核准或备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管理方法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旨在促进和规范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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