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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备案-发改委备案登记指南✅

更新时间:2024-09-27 15: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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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指南主要涉及企业境外发债的备案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以下是根据当前政策和规定整理的详细指南:

 一、适用范围 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不包括1年期)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均须事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登记时,需准备并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财务资料:如财务报表、信用记录等,以证明企业的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 融资协议草案:包括融资的具体条款、资金用途、还款计划等。 内部决议文件:如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跨境融资项目的决议。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需明确融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可行性等。 真实性承诺函:所有企业均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并由具有实际控制权或对外债具有实际决策权的主体出具。 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股权架构图、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企业应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外债备案申请,而非通过地方发改委。申请材料可通过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提交电子材料,并附送必要的纸质材料。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接收。 复查与受理: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备案登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备案决定: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如果审核通过,发改委将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发改委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后续报告:企业应按照备案登记证明的内容使用资金,并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企业应定期向发改委报告外债使用情况,并保持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四、办理时限 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全部备案登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含补齐补正用时),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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