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的出具要点
企业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的出具要点包括主体信息、承诺内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风险管理等。企业外债真实性承诺函是企业在外债备案登记过程中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一种重要文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申请外债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为了确保企业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企业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准备和出具承诺函。以下是关于企业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的详细解释和具体要点:
主体信息
申请主体:企业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应由境内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作为申请主体。
主体资格:出具承诺函的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承诺内容
材料真实性:企业需声明在履行外债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为真实有效。
信息准确性: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债务工具类型、募集资金用途等)准确无误。
资料完整性:确认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无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材料真实性
法律文件:提交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证明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尽职调查: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以支持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合规性
符合政策:确保外债资金用途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安全审查:承诺所借外债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
风险管理
偿债能力:企业需要承诺具备偿债能力,并提供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防控:说明借用外债的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募投项目的经济性以及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
补充更新
变更事项:如外债资金使用或其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更新承诺函内容。
撤回申请:若因融资计划或方案调整等原因需撤回审核登记申请,应及时提交撤回申请并说明。
事中事后监管
信息报送:企业应定期报送借用外债信息、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等。
配合监督:在外债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需配合境内外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企业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的出具要点涉及申请主体的基本信息、承诺内容的详尽描述、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外债风险管理措施、补充和更新机制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的配合。这些要点不仅有助于企业顺利完成外债备案登记,还有助于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确保企业和经济的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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