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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Zui新审计报告办理规范与要求解读

发布:2024-10-30 10:19,更新:2024-10-30 10:19

以下是 2024 年新审计报告办理规范与要求解读:

  1. 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赋码:

    • 报备要求:参评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在开展年报审计等审计工作时,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将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申请赋予验证码。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相关企业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并确保验证码真实有效。

    • 查验方式:相关企业可以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查验。财政部通过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赋予验证码,但不代表对审计报告质量的认可或者对财务数据真实性的确认。

  2. 强化审计报告查验:

    • 提交要求:相关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参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期复核或者更新信息的,应当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传提交附有验证码的审计报告。上传的审计报告应当为从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 审核与打击违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大平台数据共享力度,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审核、到期复核、信息更新等工作中,查验相关企业所提交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上的报备情况,并依法核查、严厉打击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相关机构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要求:

    • 上市公司规定:自披露2024年年报起所有上市公司须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前尚未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拟上市企业规定:拟上市企业应自提交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截止日的申报材料开始,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经在审的拟上市企业,应于更新2024年年报材料时提供上述材料。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于本通知发布当年上市的公司,迟应在披露上市后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于本通知发布次年上市的公司,应在披露上市当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无法按照规定时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上市公司,应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注册会计师职责:注册会计师应严格遵照相关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审计,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综合判断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提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质量。同时,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4. 其他相关规范:

    • 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如北京市审计局研究谋划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时强调,计划编制工作要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重,落实“如影随形”重要要求。

    • 审计整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梳理,厘清工作思路,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审计—整改—规范—提高”这条主线,紧盯公共资金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审计整改重点领域,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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