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 ODI 备案外管局如何审核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 境内机构(含境内企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汇出境外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原则上不超过 300 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的 15%。 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超过 300 万美元或超过中方投资总额 15% 的,境内投资者需提交说明函至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外汇局按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处理)办理。 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境内机构办理前期费用登记手续后,境内机构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后续资金购付汇手续。 外管局在审核时,主要关注资金出境的合规性、投资金额的合法性以及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提交的文件包括《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境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 外管局可能对大额资金出境情况进行复核,主要是对投资人进行约谈,对投资资金来源及境外项目真实性进行说明。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