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办理企业外债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程序,具体如下:
外债登记管理
外债分类:外债可分为直接贷款、境外发行的标准化债务工具、境内银行吸收的非居民存款、以实物形式办理提款而形成的金融性债务、企业间贸易信贷等。
外债登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借用外债须按规定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的条件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即“投注差”)。
资本金到位:外商投资企业在借用外债之前,其外方股东至少已经完成期资本金的缴付。
实际可借用额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可借用外债额度等于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比例乘以“投注差”。
外债账户开立与关闭
外债账户类型:非银行债务人可开立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款的外债专用账户,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开立专门用于外债还款的还本付息专用账户。
账户开立流程:非银行债务人在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后,可直接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外债账户。
外债登记流程
签约登记:非银行债务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变更登记:已办理签约登记外债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时,应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提款的,应在后一笔还本付息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新政策更新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0日正式施行,规定了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需事前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是境内企业,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总的来说,企业在办理外债时,需遵循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合法合规操作。同时,企业在外债管理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外债管理策略,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