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对董事的要求如下:
人数要求:
至少需要委任一位董事。
对于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要有一位自然人董事;对于担保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则需要两位或以上的董事。
资格要求:
自然人董事需年满18周岁。
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的个人或法人实体,但私人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
董事无需持有公司的股份,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无犯罪记录及破产状况:
某些情况下,法院可颁布除权令,禁止特定人士担任董事,例如曾犯有严重刑事罪行、多次不遵守公司法规定、涉及欺诈行为或曾在清盘公司中担任董事而不适宜再管理公司的人士。
破产者通常也不得担任董事。
能力与知识:
虽然没有明确的资格认证要求,但董事应具备足够的商业经验和知识来胜任其职责,并了解基本的公司法和商业运作原则。
任命与变更:
任董事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指定或由公司认股人任命。之后的董事则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命,通常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
如果董事有任何变动(如新任、辞职或被免职),必须在14日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
责任与义务:
董事必须履行一系列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避免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谨慎行使权力等。
董事还需确保公司备存适当的会计记录,并遵守公司章程及决议。
隐私保护:
注册时需提供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且董事的信息会在公开数据库中记录,公众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如果出于隐私考虑,可以通过成立离岸公司等方式间接持有香港公司的股份并担任董事。
其他限制:
香港公司法规定,唯一董事不能兼任公司秘书;若私人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则该公司秘书不可是一个亦以该董事为唯一董事的法人团体。
身份验证文件提交:
为了完成注册流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以上信息基于截至2024年的法规情况。如果您打算注册香港公司,请务必查阅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顾问,以确保符合所有现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