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发改委立项要求
焦作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时,发改委立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符合国家政策项目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
项目应符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2. 投资规模与权限对于河南省地方投资主体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则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
3. 投资主体资格投资主体应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良好、有相应的人才和技术支持等。
投资主体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境内投资主体信息表、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等。
4. 项目真实性和合法性投资主体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5. 前期工作如果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所需前期费用较大,投资主体可申请对项目前期费用进行备案,经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将计入项目中方投资额。
6. 变更管理对于已备案的项目,如果出现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发生变化、投资主体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中方投资额超过原备案的20%及以上等情况,应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备案。
7. 信息报告对于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材料。
8. 其他要求投资主体在准备材料时还应注意,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特定的文件,如投资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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