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公司名称的奥秘与限制
在香港注册公司时,选择一个合适的公司名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香港公司名称的选择原则及一些限制条件:
名称选择原则:独特性:所选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或其他商业实体名称相同或非常相似。
语言:名称可以是中文或英文,但不能同时包含中英文。
中文名称必须全部用简体字或繁体字书写。
英文名称必须以 "Limited" 结尾,不能含有空格。
敏感词汇:某些词语(如“皇家”、“政府”、“银行”、“保险”等)需要获得特别许可才能使用。
限制条件:避免侵权:确保所选名称没有侵犯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搜索可用性:
可以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查询名称是否已被使用。
保留名称:如果找到了合适的名称,可以通过提交表格 NR1 来申请保留该名称,有效期为28天。
避免误导性名称:名称不应给公众造成误导,例如暗示公司有特定的资格或授权。
官方审核:终的名称批准由公司注册处决定。
注意事项:如果名称中含有某些敏感词汇(如“信托”、“商会”、“协会”等),可能需要额外的审批。
避免使用可能会引起混淆的同音词或近似拼写的名称。
名称不应与政府机构或其他官方机构的名称相似。
提交材料:需要填写并提交《公司成立表格》(表格 NN1)以及相关的文件和费用。
其他建议: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品牌发展,可以选择一个既符合品牌形象又容易记忆的名字。
准备几个备选名称,以防名称不可用。
遵循上述原则和限制条件,可以帮助您更顺利地完成公司注册过程。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北京金九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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